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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中方县委文件
中方团组〔2009〕10号
关于2009年度推报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的
通 知
各乡(镇)团委,县直各单位、企业、学校团组织:
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后备队伍建设,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的作用,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》及《中共中方县委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、带妇建工作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经团县委研究决定,今年将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青年作为党员发展对象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报对象和条件:
(1)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所在团组织培养考察三个月以上,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;受过县级以上团委表彰的共青团员优先考虑。
(2)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,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,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;
(3)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;
(4)出色地完成了所在岗位上的学习、劳动和工作任务,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;
(5)在经济建设以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。
二、推报名额
各级团组织在不重复推报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,限报两名。
三、推报程序
(1)推报。各级团组织在广泛征求党组织、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推荐人选。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初步推荐,填写《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(初表)》(见附件),并提交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(A4纸,标题二号宋体,正文三号仿宋)。
(2)审核。各级团组织要对推报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,确认属实方可上报。
四、有关要求
(1)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务实求真,择优推荐,确保质量。
(2)所有推报材料一式二份(包括一份电子版本),于5月10日前报到团县委办公室。
(3)团县委将对所有推报对象进行认真考察,在初步推报的基础上确定正式推荐人选。请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相关工作。
联 系 人: 杨长吉
联系电话: 2811231
邮箱地址:zfxgqt@163.com
附表一: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(初表)
共青团中方县委员会
2009年4月29日
附件一:
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报表(初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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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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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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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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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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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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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
入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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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入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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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团委(支部)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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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人
简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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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或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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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
养
考
察
综
合
情
况 |
将培养考察情况的起止时间、过程、结论(包括不足)综合后填入此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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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
实
表
现
及
推
荐
理
由 |
简述其政治上、工作中的表现以及组织观念、组织纪律性等情况。综上所述,该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,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特推荐其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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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
内
外
评
议
意
见 |
如:本支部于****年**月**日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内外青年座谈会,对***同志进行了民主评议。一致认为其基本具备(或接近)党员条件,向党支部推荐其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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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(支部)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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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县委
意 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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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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